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對山東沃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債權資產處置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1-01-08 14:34:51
債務企業(yè)名稱:山東沃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東泰山工業(yè)園區(qū)(泰安市泰山區(qū)明堂路50號)
債權總額:78,060,810.53元(截至2018年7月13日)
債權情況: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對山東沃爾重工有限公司債權總額78,060,810.53元,其中:債權本金65,240,000.00元,利息11,727,729.19元,費用及其他1,093,081.34元,以上債權本金及利息暫計算至2018年7月13日止,實際金額以貸款合同約定或法院判決文件為準。該債權擔保方式為抵押擔保及保證擔保。
訴訟情況:債務企業(yè)已破產,債權項下抵押物已法拍成交。
企業(yè)概況:山東沃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沃爾重工)位于山東泰山工業(yè)園區(qū)(泰安市泰山區(qū)明堂路50號),公司法人代表公紅軍,認繳出資6000萬元,占比100.00%。企業(yè)經營范圍為:智能化停車設備、自動化倉儲設備、太陽能設備的研發(fā)、制造、銷售、安裝、改造、維修;停車場管理系統(tǒng)的研發(fā)、銷售、安裝、改造、維修;不動產物業(yè)管理;電動汽車的研發(fā)、銷售;停車場管理服務(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目前處于停產狀態(tài)。
擔保人情況:公紅軍、公延苓夫婦。
資產特點:抵押物為位于泰山工業(yè)園區(qū)的53328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及所在土地的36693.97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手續(xù)合法有效。
交易對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但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該債權。
處置方式:打包或單戶債權轉讓/收益權轉讓/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其它處置方式。
交易條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公告發(fā)布日期為2021年1月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有效。
特別提示及聲明:上述債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
受理公示事項:上述債權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受理對上述債權資產相關處置的征詢和異議,以及有關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以及其他干擾資產處置公告活動的舉報。
聯系人:于先生 聯系電話:18957108309
通訊地址:杭州市上城區(qū)西湖大道193號 郵政編碼:310002
舉報電話:0571-89773995(公司紀檢監(jiān)察室),聯系人:湯先生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8 日